[第2号(补充)]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结合州级、省级平衡和我县实际,我局将举行元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补充听证会,现将补充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元阳县自然资源局七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陈明华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张兴伟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陶 彪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戴 萍 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四)听证代表
元阳县14个乡镇各1名领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或工作人员1名。
(五)听证记录员
王正才 李韬
三、其他事项
(一) 请补充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报到,按时参会。
(二) 其他未能入选为听证代表的同志或社会公众,可以就该听证事项向元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三) 新闻媒体可对补充听证会进行采访报道。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