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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云南网讯(记者 朱丹)记者近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按照全国统一安排部署,我省从今年5月开始到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目前全省已有5.7万家企业开展了自查自改。

此次行动突出4个特点:一是突出重大隐患。聚焦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违规动火、外包外租管理混乱、企业不开展应急演练、从业人员不熟悉逃生出口等有关事故教训总结出来的问题,不搞“大而全”整治,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二是突出“关键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第一责任人”。要紧盯“关键少数”,要求企业的“一把手”带头,学习研究并且亲自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主导作用,带动整个企业管理团队和所有从业人员落实岗位责任。三是突出“先礼后兵”。专项行动要求所有企业先用一到两个月的时间自查自改,然后再由政府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如果不查不改还不报告,就要严厉处罚企业和“第一责任人”。四是突出机制创新。要求执法队伍先进行学习培训,后监管执法。不断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解决查不出重大隐患、查出重大隐患后不跟踪整改以及执法不够精准等问题。

据介绍,我省已在5月底完成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全省共开展各类督导检查900余次,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580次。5月下旬,省政府督查室对6个州(市)、16个县、65家企业和单位在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6月底,全省完成自查自改和督导帮扶阶段工作,已有5.7万家企业开展了自查自改,部门帮扶指导7800余家;查出重大隐患1739项、整改894项(其中政府挂牌督办824项、已整改209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69家,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1847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62个,约谈通报209次,责任倒查追责问责83人。同时全省还抽查发现自查自改不到位的企业2300余家。

目前,行动第三阶段精准执法的各项工作正全面展开,既查设施设备环境硬伤,更补人为因素软肋,着力标本兼治,务求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确保排查整治能够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见到实效。



来源:云南网

编辑:王丹丹

责编:徐丽芳

监审:徐丽芳

总监:李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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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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