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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成武


各位代表:


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推动落实州委“337”工作思路的起步之年。在州委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新担当,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展现新作为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紧扣主题主线,突出重点难点,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有机融合、一体推进,见行见效。常委会班子聚焦州委重点工作、群众“急难愁盼”,围绕乡村振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三保”、民营医院监管等领题调研,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将固化经验与破解难题相结合,带动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35篇,推动解决问题79个,转化成果22项。梳理检视问题清单3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州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州委常委会5次研究人大工作,赵瑞君书记对人大有关工作作出7次批示。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年初向州委全面汇报人大工作,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向州委请示汇报27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7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0人(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州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和法规草案稿等立法工作制度。召开2次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主动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清单转相关部门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12件,办结率100%。坚持在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立法、监督工作中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


认真落实州委重大部署。始终做到州委有部署、有要求,人大有贯彻、见行动。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参加“政企面对面”活动,点对点助企纾困解难题。常委会班子成员参加12条产业链专班,担任副链长,切实推动相关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常委会制定红河州开展“拼经济出真招抓落实——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方案,号召全州各级人大代表主动参与到“七个一”活动中来,在招商引资、助企纾困等重点工作中展现人大作为。州人大代表、蒙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彪4次带队到外省市与企业磋商对接,全力推进蒙自中大达安·滇南国际医养综合体项目、中管圣达粮食生产基地在蒙自落户开工。州人大代表、屏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红明赴广西、贵州等地与当地药企对接洽谈项目10余次,成功引进贵州苗十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落地屏边。去年全州各级人大代表共参与招商活动503次,成功引进企业和项目57户(个),总投资额30余亿元。帮助弥勒西风电场项目、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盛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石屏尚古堂食品有限公司、红河糖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企业解决建设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5个。通过“七个一”活动,全州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发挥了作用。


二、提高立法质量,在助推法治红河建设中展现新成效


常委会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把握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持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一年来,修订单行条例2件,废止单行条例3件。


立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完成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公布实施。新修订条例划定“两线三区”,增加核心区保护面积29.33平方公里,为守护好异龙湖这一高原明珠开出“法治良方”,推动异龙湖治理从“一湖之治”向“流域之治”转变。州委赵瑞君书记出席《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公布施行座谈会,并要求全州上下要以新修订条例的实施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取得新成效。


立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省、州党委发展壮大“三大经济”的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修订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进一步加强陶(瓷)土资源保护利用监管力度,以立法助推建水紫陶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屏边县制定乡风文明促进条例,助推乡村基层治理。


立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聚焦人民群众急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对实施了十七年的个旧城市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推动个旧城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及时废止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州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州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等3件单行条例,杜绝“僵尸法规”“问题法规”的存在。同时,有序推进州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个旧金湖管理条例的废止工作。


注重立法能力建设,强化备案审查监督。理顺民族立法和地方立法职能职责,加强立法队伍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开展立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对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县(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1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较2022年增加12件。认真组织开展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复议等内容的集中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增强监督实效,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迈出新步伐


常委会主动向中心聚焦、积极为发展聚力,制定常委会监督工作流程,修订常委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同步交办问题清单,完善闭环监督机制,着力增强监督质效,推动解决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年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项,开展执法检查4次、工作评议3次、专题询问2次,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迈出坚实步伐。


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监督。锚定州委“337”工作思路,围绕“三年新突破”阶段任务,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中期评估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补短板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持续关注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对州投资促进局工作开展评议,促进全州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推动全州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被州委表彰为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聚焦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和产业链建设,对以高原特色农业为主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不强、设施农业发展程度不高、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不力等问题,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对口岸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健全口岸经济产业体系,提升产业园区质效,促进沿边开放发展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检查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园区污水处理区容量不足,限制加工生产等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促进豆制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强化监督。加强预算联网监督,持续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紧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2022年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列出问题清单,强化问题整改跟踪监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加强整改情况跟踪调研,对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监督。贯彻落实州委关于做好哈尼梯田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开展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摸清核心区梯田减少数量,分析原因流向,提出解决办法,督促政府完善保护管理措施,促进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可持续健康发展。对异龙湖“两线三区”物理标识设置、异龙湖周边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维管理情况进行调研,推动州、县人民政府加快完善异龙湖“两线三区”物理标识设置,切实解决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难的问题。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建立修复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区域生态系统治理提升等问题提出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法执法检查,严把项目环境入口关,推动解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难问题。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生态环境持续稳定改善。督察河(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对州林草局工作开展评议,助推绿美红河建设。


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强化监督。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全省率先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对州教育体育局工作开展评议,将有效降低学生校外溺水风险、防范交通事故等6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入清单进行跟踪督办,2023年全州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37.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1.27%,实现“双下降”。关心关注老年人群体,对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出审议意见,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更有温度。持续关注乡村振兴工作,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民增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推动解决农民收入结构不合理、农业产业融合度不高、联农带农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围绕就业这个最大的民生,听取和审议政府就业促进工作情况报告,确保就业优先政策落细落实,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题调研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情况,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各项合法权益。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执法检查,更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围绕法治红河建设强化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专题调研,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防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提高普法宣传质效,助推普法强基补短板提质增效,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在树牢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宪法宣誓5次,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


四、优化服务保障,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中实现新提升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主体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让广大代表干事有舞台、知政有渠道、服务有保障。


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不少于3名在基层工作州人大代表制度。定期召开基层人大代表座谈会,常委会听取代表意见的“直通车”更加畅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工作,不断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按就近就便原则,进站入室开展代表接待选民、述职评议、履职交流等活动,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发挥好代表活动阵地汇集民意民智、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举办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2期,组织培训州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133人次。持续推动代表活动阵地提升建设,制定出台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代表联络室三级代表活动阵地“10+1”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明确基层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内容清单,支持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信息化建设。2023年,提升改造代表之家13个、乡镇(街道)代表工作站138个、村委会和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259个。开远、石屏等县(市)的代表之家信息化建设得到质的提升。全州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成为代表履职的“加油站”,联系群众的“服务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基地。


高位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建立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专委、工委对口督办机制,选取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群众切身利益的7件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罗萍州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牵头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转化为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有力措施。通过督办关于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改造工程的建议,督促加快工程建设,避免安全生产隐患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出行;通过督办关于红河州小浆果产业发展的建议,摸清全州适宜种植面积,督促解决项目用地保障、产业发展规划、种源研发和种苗繁育、生产设施标准化等方面问题,促进和规范小浆果产业发展,助推乡村产业振兴;通过督办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推动全州13县(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389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建议所提问题94.6%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五、夯实履职基础,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中展示新形象


常委会立足“四个机关”定位,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机关。2023年,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被命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作为基本功和必修课,全年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10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


着力深化两场革命。深入推进常委会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走在前、作表率,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大力推行“三法三化”,落实基层减负各项要求,持续改进文风会风,转变工作作风,工作质效得到有力提升。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着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制定加强新时代“清廉人大”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抓好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学习纪委监委典型案例通报等10项活动,着力推进“清廉人大”机关建设。督促机关党组主动接受州委巡察,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提高参谋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主动支持配合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


着力讲好人大故事。筑牢“一刊一网一公号”宣传主阵地,主动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大声音。推出系列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有力度的新闻报道和作品,被国家和省级媒体转载报道,州人大常委会机关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表彰为2023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州委领导的结果,是州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州政府、州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州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跟踪问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2024年的主要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70周年,也是州委“337”工作思路“三年新突破”的关键一年。关键之年,要有关键之为。州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州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337”工作思路,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红河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以更高站位谋划人大工作,在把牢政治方向上保持定力。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准确把握地方人大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新时代红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


以更大力度提升立法质量,在助推法治红河建设上担当作为。围绕改革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修订完善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委员会作用,夯实立法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务实管用和突出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继续做好个旧城市管理条例、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的修订和个旧金湖管理条例、州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的废止有关工作。做好州气象条例、蒙自城市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废止州林业条例工作,启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哈尼长街宴保护传承立法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前调研。加强对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加强备案审查和法规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以更实举措增强监督质效,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聚焦高质量发展,对园区经济发展、文旅融合发展、农业产业化招商引资、提升州属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等工作开展监督,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推动解决制约重点领域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对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工作开展监督,推动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对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农村“两污”治理等工作开展监督,持续做好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督察,推动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聚焦法治红河建设,对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公安机关反走私等工作开展监督,依法维护公平正义。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深化部门工作评议和专题询问,积极探索开展质询,确保有关工作有效推进。


以更优服务支持代表履职,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上见行见效。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升代表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聚焦代表关注和履职需要开展培训,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紧紧抓住发挥代表作用这个关键,持续推进代表活动阵地三年建设计划,打造一批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示范点。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推动“两个联系”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着力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有效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水平上持续用力。以政治机关建设为引领,忠诚履行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职责,正确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着力提高人大工作质效。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建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人大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清廉人大”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深化拓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带头践行“三法三化”,引领全州人大系统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能。


各位代表!奋进新征程,扬帆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州委领导下,围绕州委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实干担当,以人人都是奋斗者、人人当好实干家的崭新姿态,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为助力红河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红河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云南红河发布

编辑:车亚茜

责编:刘国燕

监审:徐丽芳

总监:李艳梅

法律顾问:云南亚尊律师事务所 李国杰 (0873)—3990667 199885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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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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