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家长的义务和责任,希望我们每一位家长都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落实好各项监护义务,让每一个家庭都成为预防犯罪的坚强堡垒。最后,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春快乐,顺遂安康!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9日
来源:元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肖琳平 责编:刘国燕 监审:徐丽芳 总监:李艳梅 法律顾问:云南亚尊律师事务所 李国杰 (0873)—3990667 199885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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