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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元阳县“县树”“县花”
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元阳县“县树、县花”的议案》。会议决定:紫檀、红花木莲为元阳县“县树”,攀枝花、叶子花为元阳县“县花”。
来源:元阳人大
编辑:车亚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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